博古论今
2007年5月10日 星期六 晴
博古论今
我郑重地在纸上写下这四个方块字。作为我,一个十三岁的学生要论资历,我当然不及故宫博物院的研究员们;要论才学,我当然不及“北大”的教授们,我什么也不是,我只是个学生。今天我要用我独特的视角去评,去论!
霎时间,一对翅膀从我身后长出,我要飞得更高!
情景一
时间:2005年7月12日
地点:英国伦敦苏富比秋拍
人物:苏富比拍卖师
只听见“啪”的一声,随着拍卖师“锤声一响”亚洲艺术品拍卖的最高纪录同时也是中国瓷器拍卖最高价诞生了。打破这两个记录的就是“元青花”鬼谷子下山图罐以2.45亿人民币打破的。天价!天价!全场爆出热烈掌声。
情景二
时间:1998年
地点:北京颐和园的耶律铸夫妇合葬墓中
人物:考古工作者
考古工作正一点一滴地进行着,这是个“细心活”要保持安静,突然一点耀眼的蓝色从土中闪了出来,这是一件元青花缠枝牡丹纹高足杯,在场专家立即定为 R9级国家一级文物。
收起翅膀,怀念从前。穿越了十年光阴拜访了两件在世界上存在了七个多世纪的“元青花”。虽同为珍贵的元青花,一件却当作商品在拍卖场中拍卖,一件被陈列在博物馆中供世人去口味它的内涵。这也引发了我的深思。
正所谓“乱世收黄金,盛世话收藏。”中国的21世纪是和平的,这样便成了人们茶余饭后的焦点话题。多少年轻人去拍卖场前竟拍,多少老人一起“博古论今”,的确,收藏是一种时尚,一种高雅的情趣。
面对我国庞大的收藏群体与那历史遗留下来的宝物当然不成正比。这样为了钱,一些人选择了造假来欺骗,而另一些人则铤而走险去盗墓。因为面对繁荣的收藏业盗出来的就是钱!大把大把的钱。对于仿品国家文物法没有明文规定只是让收藏者恨之入骨。但“盗墓”却是违法行为,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国家文物法明文规定:地下,水下等地任何出土,出水文物都归国家所有!任何人不得盗掘!
对于古董商来说,盗墓越厉害,它们越高兴,他们可以用很少的钱从盗墓者手中买来,再用高价卖出,坐享其成。
对于文博工作者,对盗墓者当然恨之入骨。多少国之瑰被他们贬卖,让多少人空欢喜一场。例如在发现“老山汉墓”后文物部门要求向公众现场直播,但后因发现该墓已被盗而终止。
众所周知,我们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黄河是母亲,“珠峰”是父亲,千百年来孕育了一件又一件的华夏瑰宝。它们有的躺在博物馆内既安全又在那讲述着盗墓者“风餐露宿”,这的确为中国人的不幸。
从考古学来讲,地下文物千百年处于一个恒定的状态,得以保存而从地下取出由于环境巨变而……定陵中取出的鲜艳的朝服一下子灰化了,马王堆中漆盒中的藕片一旦取出全化为乌有。所以我们中国对地下文物采取保护为主的措施。盗墓者的乱挖的确是对国宝的破坏,对文化的侵蚀!
我以一个收藏小子的名义向广大收藏们呼吁,坚决上收出土文物,坚决不助纣为虐。古玩商没了客户,盗墓的东西没了市场,盗墓自然化为乌有。当然公安与文博单位要加大力度打出。让那些国之瑰宝们静静地躺在地下等文博人员正在光明地让它们重见天日,讲述那段尘封的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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